女排超级联赛探路前行******
近日,2022-2023中国女子排球超级联赛决赛在江西上饶落幕。天津队在三场两胜制的决赛中以总比分2比0成功卫冕,获得队史第15个联赛冠军。
本次联赛自去年11月10日在江苏常州揭幕,持续近两个月。拥有李盈莹、王媛媛、姚迪和王艺竹等多位女排国手,以及强力外援瓦尔加斯的天津女排,在联赛中依然展示出强大的统治力。
第一阶段循环赛,天津队先后击败了其余13支球队,保持全胜。随后的分组排位赛和淘汰赛,天津女排愈战愈勇,最终以22战全胜的战绩强势夺冠。
从联赛最终的前8排名来看,竞争格局有一定变化,但并未彻底改变传统秩序。唯一令人感到些许意外的,是仅获得第6名(近7年最差战绩)的江苏女排。队伍青黄不接,张常宁、龚翔宇等国手并未参赛都是导致队伍成绩下滑的直接原因。
得益于本届排超联赛取消外援数量的限制,有多支球队都引进了多名外援,但最终会师决赛的是各自只引入了一名外援的津、沪两队。
天津女排的陈博雅和张世琦都是首次代表球队主打联赛,两人均有不俗表现。虽然在一传环节仍有提升空间,但陈博雅多变的进攻手法以及沉着稳定的发挥,让球迷有了更多期待。张世琦在袁心玥缺阵的情况下,与王媛媛共同撑起了队伍的副攻线,表现出独当一面的气质。
上海女排由仲慧、王唯漪和高意等球员挑起大梁,辅以一众年轻球员,在本赛季联赛掀起一股“青春风暴”。尽管国手不多,但全队展现出的战术素养以及团队合作,令人眼前一亮。尤其是在半决赛的较量中,面对外援较多的深圳女排,上海队年轻球员展现出很强的进攻实力,干净利落地赢得了比赛。
本次联赛在主攻方面,令人印象深刻的有福建队庄宇珊、江苏队吴梦洁、广东队王逸凡、四川队缪伊雯等。在接应方面,上海队的王音迪和江苏队的周页彤发挥出色。二传方面,上海队的许晓婷表现突出。而在自由人方面,四川队杨玉宁的各项技术统计均位于榜首。
上述队员中,王逸凡和王音迪年仅17岁,潜力不俗。而吴梦洁、王逸凡、缪伊雯等球员,虽然过去曾经入选过国家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新人,但她们以前在国家队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此番用稳定表现再度证明自己,有利于国家队人员的有序竞争。
自1996年推出主客场赛制以来,中国排球联赛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与中超、CBA等国内其他“三大球”职业联赛,以及与国际高水平排球联赛相比,排超联赛在影响力、商业化、运营方面均存在着明显差距。
去年1月,排球联赛改革成为全国排球工作会议的中心议题。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本赛季女排超级联赛并不完善,但仍在积极探索和改革。“只有在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兼收并蓄,才能提升联赛水平,早日将排超联赛打造成具备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联赛。”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