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调查线上线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乱象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全国多地切实提升互联网医疗质效 便利群众“云就医”******
互联网医疗便利“云就医”
“我已经第四天发烧38.5摄氏度以上了,是不是要赶紧来医院看一下?”“孕妇的退烧药用哪种更安全?”“小孩子退烧后精神状态不太好,要如何处理?”“家里老人需要长期用药,往返医院配药取药有没有更方便的办法?”……这段时间,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以及有关互联网医疗服务新规的颁布,多个互联网医疗平台新冠相关咨询问诊量不断增长。
记者了解到,面对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多地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平台作用,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为患者提供开具治疗处方、送药上门、心理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便利群众就医用药,以推进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契机,切实提升互联网医疗质效。
为群众解决就医问药难题
“这几天再不去,我的药就要没有了。”浙江杭州市民沈阿姨有点着急,因为是高血压患者,最近这波疫情,家人怕她体弱感染病毒,就把正打算出门问诊的沈阿姨拦了下来。一旁的女儿拿出手机,点开“杭州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让她试试“互联网医院”,从菜单栏进入“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开方。不到10分钟,沈阿姨就在手机上完成了挂号、开方、付费,后续只要在家等着药品配送上门,连出门排队、取药的时间都省了。
像沈阿姨这样,患者只要选择“杭州市中医院”官方微信服务号或订阅号,就能实现“在家看病”。近一个月来,呼吸科、儿科复诊量较大,抗病毒中药制剂及退烧药物需求最多。
全国各地都在广泛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1月12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互联网医院正式上线。其特色是,将信息化与中医药有机结合,打破传统医疗服务时空距离,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居家诊疗、看病购药需求,实现诊疗服务再升级、服务内涵再拓展、便民成效再提升。动动手指、足不出户看专家,让“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切实提升患者就医感受。
在北京,各主要三甲医院均已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2022年11月10日,北大肿瘤医院发布动态信息介绍,正式开通“北肿云病历”APP初诊患者免费咨询服务;2022年12月8日,首都儿科研究所开通“新冠咨询”线上服务,实现医疗资源的扩容,为居家患儿提供方便;2022年12月11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表示,共有30个科室已经在互联网医院出诊,工作日及周末、节假日均开放互联网诊疗服务;2022年12月12日,北京朝阳医院开通“新冠感染在线问诊”服务;2022年12月14日,北医三院表示,北医三院互联网医院(北医三院APP)现开设“发热诊疗专栏”,支持首诊开药……
在上海,趁着中午时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临床药学部审方药师金磊拿出手机,处理来自互联网医院上未审核的处方。目前新华医院互联网医院门诊每日的接诊量已达此轮疫情前的6倍,共有700多名医生在互联网医院上进行了注册,覆盖所有科室,通过排班,确保每天每个科室都有医生在线。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介绍,2022年12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了通知,要求各个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诊疗方案,以及居家治疗指南,为出现相关症状的患者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开具处方,由线下进行药品配送。
“通过互联网医疗,根据诊疗方案以及居家治疗指南,为出现新冠症状的问诊患者开具相应处方,通过线下第三方配送提供相应的药品。同时,我们也要求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线上咨询用药指导,以及分时段预约诊疗的服务。通过这样的方式,削减医疗机构瞬时的就诊高峰,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患者到医院就诊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焦雅辉表示。“针对非急诊情况推动分时段的预约诊疗,通过这种预约诊疗,降低和减少到医院同时就诊的人流高峰,分流患者,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通过精准的分时段预约诊疗,缩短在医院等候的时间。”
全国各地出实招
在国家卫健委发出通知之后,各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推出了因地制宜的措施。从支付方式到医院参与方式,从技术手段到宣传普及,有效吸引广大群众参与。
1月8日,福建省医保局出台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将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持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为患者医保就医提供方便。根据新政策,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在该省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进行首诊并在线开具相关症状处方,首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支付,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同时,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处方、药学服务实行线上线下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切实保障患者无接触就医需求,促进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就诊人群线上线下合理分流。
作为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移动端,“随申办市民云”APP全力打造该市新型就医服务体系,现已接入25家医院和6个区,向市民推出“互联网医院”应用服务,医保和自费的复诊患者本人和绑定亲属关系的家人,体验线上复诊、医生端可开具处方、报告查询、患者在线支付药费、药品自取或配送到家等多项就医服务。
截至目前,广东省全省三甲医院已全部开设互联网医院,为全省居民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健康医疗服务。数字显示,2022年12月12日至31日,广东全省互联网医院共服务124.68万人次,日均服务6.24万人次。如果按一家医院1天1万人次的门急诊量来计算,相当于新增设了6家大中型医院,有效缓解医院门诊压力,降低就医交叉感染风险。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通知》要求,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综合保障,救治医院定点范围扩大到所有收治医院。
依托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平台,湖南省开设了“互联网医院”入口,目前已有70家医院入驻,群众一键即可获得新冠健康咨询、就医指导、预约诊疗、在线处方、药品配送等线上医疗服务。点开“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在热点服务中就能找到“互联网医院专区”。这个专区是湖南省互联网医院的统一入口,集中整合发布全省已审核确认的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平台信息,并为全省群众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目前已入驻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等70家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名单还将继续更新。
为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发上线了“健康龙江新冠医疗服务”小程序,汇集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发热门诊、在线药房等线上医疗健康服务资源,对接线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医务人员队伍为支撑,为新冠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健康管理指导和医药服务。
提升互联网医疗质效
互联网医疗,既包括实体医院的“触网”,也包括很多在线医疗平台、医疗企业的积极参与,多管齐下,实现提质增效。
一些地方对互联网医疗资源进行了很好整合。
比如广东,近年来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截至2023年1月4日,入驻“粤健通”微信小程序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的互联网医院达160家,覆盖综合医院、中医、妇幼、口腔、皮肤、眼科、肿瘤、职业健康等不同类型的医院。登录“粤健通”微信小程序后,点击选取相应的互联网医院,即可获得互联网医院专家提供的健康咨询、就医配药等服务。
大量在线医疗平台的加入,也为病人提供了及时帮助。很多医生借助这些平台,与病人实时互动。
“目前,实体医院‘触网’的积极性大增,互联网医院已由实体医院的‘可选项’变为‘必选项’。”微医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用户的在线诊疗习惯不断增强,医生参与线上诊疗服务的意愿随之大幅提升。相关调查显示,83%的医生愿意尝试线上诊疗服务;与疫情前相比,医生参与在线问诊、患者科普、复诊续方等服务的频率和时间投入均有显著提升。
2022年12月15日,泰康在线“线上发热门诊”上线,由泰康海南互联网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服务超8000人次,在助力缓解线下医疗资源紧张,帮助新冠相关轻症患者及时就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所有在泰康在线“三端一微”的客户,均可享受足不出户的远程医疗咨询及配药需求。其中,在线问诊承诺全天候服务,随时响应咨询问诊需要。此外,在线问诊还扩增了儿科、妇产科、骨科等科室的医疗咨询服务,满足客户多种疾病并发的就医需求,同时药品品类丰富,包括头疼脑热、感冒发烧、各类炎症等常见疾病的药物。
1月6日,“陕健医集团新冠防治网上咨询服务信息化平台”上线。据了解,该平台由陕健医集团联合优享健康合力打造,作为一家国企医疗集团企业,陕健医集团通过整合下属66家国企医疗机构呼吸内科、感染科、儿科医生资源,运用“互联网+医疗”思维,简化问诊流程,让医疗咨询服务突破时间、地域局限,解决新冠患者特殊时期就医挂号难、与医生沟通不方便的问题,全面提升患者就医咨询体验,让医疗服务变得触手可及。据介绍,目前该咨询平台已开通呼吸内科、感染科、儿科3个科室,有100多名医生专家入驻咨询平台。咨询平台为不方便出门的患者提供语音、图文、视频3种方式的问诊咨询服务。
1月11日,“强国医生”首个心理健康服务“好心情健康”小程序上线,提供心理健康测评、在线问诊、极速提问等多种心理健康服务,心理问题实现实时在线问诊、咨询。“好心情健康”是心理医疗和健康数字化服务平台,目前注册医生5万余名,其中临床精神心理科医生逾4万名,通过智能化、数字化和专业化的临床技术,提供线上和线下心理医疗服务。在强国医生“好心情健康”小程序中,“首页”有在线问诊、复诊开药、量表测评、极速提问等功能。
以推进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契机,许多地方创新模式、深化延伸在线服务,进一步方便患者在线就医,切实提升互联网医疗质效。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屠志涛介绍,目前北京可开展新冠症状互联网首诊并给予价格和医保政策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可在线提供新冠相关症状的首诊服务,按照线下医事服务费价格政策执行,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标准一致。北京还积极推进医保在线支付功能,实现全程脱卡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徐伟伟介绍,为了方便患者,近期浙江医保部门推出了“患者在线就医、药品线下配送、医保线上支付”就医新模式,扩大线上就医配药可以报销的医院、药店范围,优先将治疗发热、咳嗽等医药费用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治疗费用纳入“互联网+医保”直接结算。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